华中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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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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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介绍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2000年7月,教育部批准华中师范大学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十七年来,我校网络教育以优质的教学、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服务累计为社会培养了十多万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学校先后荣获“十大热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公众满意的中国十大网络教育学院”、“全国十佳网络教育学院”、“国家精品课程(网络教育)建设组织奖”等多项荣誉称号。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引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华中师范大学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政治学和中国语言文学2个学科入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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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起专、专升本层次最短学习期限为2.5年,即从教育部学籍正式注册时间开始算起(通常春季为3月1日,秋季为9月1日),高起专、专升本层次2.5年修完学业可申请毕业(不含发证时间)。高起专、专升本层次最长学习期限为5年,达到最长学习期限仍未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学籍将被注销。

以上专业的课程设置,随着学科建设和课程发展会有所调整,请报考考生以入学时的教学计划为准

部分省份招生层次或专业有特殊规定的,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公告准

招生对象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者须具备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20周岁;报读高起专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

春季注册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2月28日

秋季注册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8月31日

报名办法

全年组织报名,春秋两季注册

春季注册为3月,秋季注册为9月

招生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1月5日

春季课程开始学习时间:2018年12月

秋季课程开始学习时间:2019年6月

报名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授权本次招生的各地金海川教育学习中心

报名须知:报名者(含申请免试入学)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2寸照片(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同版)3张,到当地金海川教育学习中心报名。学习中心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逐一审查合格后,学生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

报名费:50元

入学测试费:50元(免试者免交)

入学方式

免试入学及条件:

1) 两年内参加成人高考或普通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应学历层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免试

2) 已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报考高中起点各专业的;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报考任何层次的专业的,可免试

测试入学:

凡不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报名者,均须参加由华中师范大学命题,统一组织的入学测试。

入学测试

考试方式:机考(请联系当地金海川教育学习中心)

2019年春季入学测试截止时间:2019年2月28日

2019年秋季入学测试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

考试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授权本次招生的金海川教育学习中心

入学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资格。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若学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得到确认,学员须出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提供的合格验证报告,方可具备入学资格。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一经审核查出,即做取消学籍、追回在学证件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等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录取  交费  选课  注册

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考试后择优录取,并由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交费:采用网上银行方式交费。学年制交费,按一、三学期两次交清

选课:新生入学,由金海川教育学习中心按照学校开课计划为学生进行集体选课。

注册:学生正式入学后(即提供了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并通过了入学测试者),在缴纳首期学费后,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将对其进行学籍注册。

教材订购:学院按照教学计划提供课程教材信息,由金海川教育心中心组织学生自主订购。

学习方式

教学及学习

教学模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平时作业+模拟练习题库+集中考试+毕业论文

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比重:约占40%,其中学习过程占20%(特殊课程除外)

教学模式采用完全学分制,弹性学习期限。学生可自主地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

课程免考的条件及办理:按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规定办理相应课程的免考。

重点专业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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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专升本层次各专业列举的前三门课程是学位课程

以上各专业的课程设置,随着学科建设和课程发展会有所调整,请报考考生以教学计划为准。

统考

统考是指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对象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校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

统考科目按不同学历起点和不同专业类别确定:

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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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详见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http://www.cdce.cn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本科层次需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毕业鉴定合格,由华中师范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通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

2.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学位课程(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

3.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各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英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成人本科毕业生应在满足毕业条件同期申请学士学位,对往届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不再补授学位。

各项条件均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华中师范大学学位管理等有关规定,由华中师范大学授予成人学士学位(注明“网络教育”)。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签章单位:华中师范大学(证书式样以学生毕业时教育部当年最新规定政策为准) 

附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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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新出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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